各位老师:
2018年下半年学院科研业绩的汇总统计工作于本通知发布日开始,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科研业绩统计时段:2018年1月1日――6月30日。
二、统计对象:全院在编人员。
三、统计内容:论文、著作、教材、科研获奖、知识产权、成果应用、美术作品、项目等。
四、此次统计按《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(修订)》(浙树办科〔2013〕18 号文件)和《调整科研奖励、科研业绩和项目认定的补充规定》(浙树办科〔 2017〕16 号)执行。一级、核心期刊和一级出版社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(2016版)、北大核心期刊目录(2014版)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期刊目录(最新版)、国家一级出版社目录(浙江大学出版社定级最新标准)执行,详见附件。
五、被SCI、SSCI、EI、A&HCI、ISTP、ISSHP收录的论文将委托浙江大学图书馆统一检索。教师个人已开具论文收录证明或在网上已查询到收录情况的,可先用于科研业绩填报。
六、科研业绩统计继续在科研系统上进行。科研系统有关说明如下:
1.从浙江树人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(http://portal.zjsru.cn)进入,登陆“科研系统”。今年所属学院有调整的老师请先在系统中“个人信息”中更改所属学院。
2.科研成果和项目由第一作者或负责人来填报,并上传电子版支撑材料(期刊的封面、目录和正文;著作的封面、扉页、目录及有关页面;成果获奖、知识产权证书;成果应用证明;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证书、到款证明。),其他人员不再填报,请成果和项目成员间事先做好沟通协调。学生论文和项目由指导老师或第一指导老师填报。第一单位为外单位的成果和项目,由我校参与人员填报。
3.成果和项目填报完毕后,请及时提交给科研秘书,如有问题及时联系项露芬,电话:内线87142,外线:88297142(13486159792)由科研秘书审核完成后提交给科研处成果管理员。
请各老师尽快填报,务必于2018年6月19日前将科研业绩填报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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